第40:文化传承
上一页3   4下一页  
 
标题导航
2024年01月15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夯实文物保护基础 赓续海南文化根脉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海口秀英区海瑞文化公园调研。刘远发/摄

  文|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尤其是在文化传承、文物保护方面倾注了巨大心血,投入了大量精力。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重点强调了如何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不断深化对文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进一步做好我省文物保护相关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过建春同志带领调研组于2023年5月先后赴海口、儋州等6个市县进行实地调研。

  我省文物保护工作概况

  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文物保护法得到较好落实。在调研中了解到,我省文物资源具有独特性,即水下文物丰富,共发现水下文化遗存126处(原本我省水下文化遗存为124处,在此次调研中,经教科文卫工委积极与省旅文厅、国家文物局沟通协调后新增2处),数量居全国之首。特别是2022年10月,在我省海域发现两处古代沉船,推测装载文物数量超10万件,保存相对完好,年代比较明确,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研究及艺术价值,是我国乃至世界级的重大深海考古发现。此外,我省共有不可移动文物4274处,包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78处。全省共有备案博物馆42个,其中,国有博物馆18个,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24个。国家一级博物馆2个,即海南省博物馆、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国家三级博物馆1个,即海南农垦博物馆。全省博物馆藏品总数为184429件/套,其中珍贵文物4205件(一级文物183件,二级文物770件,三级文物3252件)。

  近年来,我省在文物保护工作上科学统筹,多点发力,制度保障逐步夯实,特别是在文物保护与旅游融合上成效初现。全省依托文博资源创建的A级旅游景区达21家,积极打造海南红色之旅精品线路15条,建设了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国家文物局水下考古中心南海基地等国家级博物馆、基地。

  需要关注的问题

  从整体上看,全省上下文物保护共识正在形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在此次调研中,我们发现个别市县仍存在落实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不到位的情况。

  文物保护站位不高,工作合力仍需加强。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并公布了232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提供依据。但在调研中发现个别市县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够。如尚未建立文物保护工作协调协商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存在权责不明、互相推诿的情况。部分企业没有深刻认识到文物保护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文物修缮工程推进缓慢。如儋州故城修缮工程,自2016年开工以来,目前仅基本完成武定门本体加固工作,镇海门未得到有效保护。儋州市曾多次要求直接维修故城城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均表示技术上不可行,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整体工程至今完成量约30%。

  市县级资金投入较少,存在“等靠要”思想。“十三五”期间我省文旅系统共拨付5.91亿元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资金,2017年至2023年中央、地方(省级)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4.09亿元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或项目进行修缮维护。调研组发现我省文物保护工作经费主要依靠中央、地方(省级)两级财政投入,部分市县存在“等靠要”思想,且经费落实不到位、支出进度滞后。如,近5年来,省旅文厅先后给澄迈县拨款1500余万元用于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澄迈县财政仅于2023年安排100余万元的文物保护工作经费。按照现有数据估算,澄迈县216处不可移动文物年均仅分到1.5万元经费,而实际在除去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后,用于修缮、维护的经费少之又少,只能优先满足高级别文物的保护,导致部分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不佳、监管力量薄弱。

  人才队伍亟待充实,保护工作水平仍需提升。机构改革后,省旅文厅正式加挂海南省文物局牌子,设立2个文物工作处室;市县层面,除海口市旅文局下设文物局外,各市县均将文物管理职能并入旅文局,且大部分市县只设置一个文物保护岗,工作人员并非专职人员,人员配置与保护管理任务极不匹配。根据2022年度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直报系统的相关数据,我省文物行业从业人员共1124人,面对全省4274处不可移动文物和184429件/套馆藏文物的保护工作,存在巨大人员缺口。此外,文物保护修复人员、可移动文物鉴定人员、考古研究人员、工程建设考古人员十分匮乏,无法满足当前我省文物保护的需求,更无法保障在自贸港建设中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

  法规体系尚未建立,法制保障仍需夯实。目前,我省虽针对文物保护工作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章、政策26项,海口市、三亚市等市县也先后出台了相关市县级法规,但仍无法改变省级文物保护立法工作滞后的局面,我省文物保护条例或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均未出台,无法充分保障在自贸港建设中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中仅能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指导,存在针对性不足,无法充分适用我省文物保护实际工作的情况。

  政策运用不够充分,优惠红利仍需释放。近年来,我省积极利用国家有关部委赋予海南文物利用的优惠政策。2022年,全省共新增文物商店2家,文物保护、修复企业3家,文物拍卖企业5家。但在调研中发现,依然存在部分政策落地不到位、红利无法释放的情况,如中国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于2022年1月28日揭牌成立,但至今仍未有实质性的有效运营。

  相关工作建议

  提高认识和站位,夯实文物工作基础。一是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中华文化,坚持在“守正”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既推进马克思主义与我省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结合,又推进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在自贸港建设中发展。二是明确我省文物工作的重点与亮点,重点加强对东坡文物、水下文物、华侨文物、革命文物和黎苗文物等我省特色文物资源的宣传报道,突出我省水下文物的独特性与重要性,重新定义海南文物价值,彻底转变“文物小省”的观念,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以文化自信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三是以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省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情况,配合国家文物局加强对南海海域水下文物开展调查,为系统廓清我省文物资源家底、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提供依据。四是进一步发挥好文物在爱国主义教育方面的作用,讲述“二十三年红旗不倒”的琼崖革命历史,让红旗在新征程中依旧鲜艳,让革命文物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激发社会各界的爱国主义精神,在全社会形成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共识与默契。

  进一步整合资源,让本土文物活起来。一是以我省特色文物资源助推旅游发展,积极引入国内外大型文化集团,重点结合我省本土文物打造一批高质量的电影、电视剧、舞台剧,举办主题旅游文化节、文学研讨会等系列活动,用好我省特色文物,持续发力打造我省文化品牌。二是建议儋州市等可以重点参照湖北省黄冈市遗爱湖风景区建设模式,结合东坡文化、文物遗迹打造一批主题文化公园,充分用好用足“苏东坡”这一金字招牌。三是参照山西省“文明守望工程”模式,对现有文保单位景区的运营模式进行完善,引入社会资本,重点参与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按照政府提供指导、企业负责运营的原则,发挥企业在市场化运作和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优势,做到在保护中发展、保护中利用、保护中传承。四是用好金融工具,通过发行专项债、设立基金等方式,支持开展文物保护、修复、修缮工程,扶持文保单位景区运营及文创产品开发。

  招才引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推动省内高校文物保护人才培养体系及专业建设,针对我省文物资源特点培养人才;推广“东坡书院”“东坡实验班”等特色办学模式,打造以研学东坡文化为核心,结合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与多学科交融的知识教育体系。二是与国内知名高校开展合作,一方面采取委托培养的模式,大力培养我省急需的文物保护、文创开发等方面的人才。另一方面,邀请相关高校文物专业的在校学生到我省进行实习、交流,让其充分了解我省文物资源的独特性和稀缺性,吸引其到我省就业。三是着眼于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采取择优选派、分类培养、从严管理的措施,依托挂职锻炼载体,建立干部培养链,加大专业干部培养锻炼力度。

  完善制度设计,以法治推动文物工作。一是用好“三个立法权”,加快文物领域的立法进程。一方面加强与国家文旅部、国家文物局的沟通对接,了解上位法的修改进程,及时制定出台具有我省特色的文物保护条例。另一方面,根据我省文物资源特色,尽快出台针对水下文物、革命文物、东坡文物、文物交易等方面工作的“小切口”立法。二是对现有政策、规章进行梳理,对不符合实际工作需求的政策、规章进行清理或修改,充分发挥政策的灵活性。三是将党中央赋予海南的政策红利落到实处,聚焦文物进出境、文物仓储、文物交易等环节,加快推动开放、专业、便捷、高效的文物国际化交易平台建设。

  强化科技运用,创新文物保护方式。一是以建立文物档案为目标,以文物考古工作为标准,建立“多规合一”的文物数字化保护体系,强化文物基础性工作。二是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标志牌设立的要求,对已公布的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对象实行挂牌保护,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测绘建档。三是充分利用国土空间智慧化治理平台,及时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对象的空间信息纳入“一张图”并对外公布。四是鼓励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开展数字化展示,面向公众提供浏览、检索、数据挖掘与展示服务,让历史文化保护对象“活起来”。五是联合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工信厅等单位,借助数字化思维与数字化技术,实现对文物的修复性保护。H

  (执笔人:司海英,双李一洪)

  本文责编/朱薇   邮箱/ 95536782@qq.com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页:封面
   第02页:卷首语
   第03页:目录
   第04页:目录
   第05页:要言要论
   第06页:要言要论
   第07页:高质量发展
   第08页:高质量发展
   第09页:高质量发展
   第10页:高质量发展
   第11页:高质量发展
   第12页:高质量发展
   第13页:高质量发展
   第14页:高质量发展
   第15页:高质量发展
   第16页:高质量发展
   第17页:高质量发展
   第18页:高质量发展
   第19页:高质量发展
   第20页:高质量发展
   第21页:高质量发展
   第22页:高质量发展
   第23页:高质量发展
   第24页:高质量发展
   第25页:高质量发展
   第26页:高质量发展
   第27页:高质量发展
   第28页:高质量发展
   第29页:高质量发展
   第30页:高质量发展
   第31页:高质量发展
   第32页:学思践悟
   第33页:学思践悟
   第34页:学思践悟
   第35页:学思践悟
   第36页:学思践悟
   第37页:学思践悟
   第38页:学思践悟
   第39页:学思践悟
   第40页:文化传承
   第41页:文化传承
   第42页:文化传承
   第43页:文化传承
   第44页:文化传承
   第45页:文化传承
   第46页:文化传承
   第47页:文化传承
   第48页:文化传承
   第49页:决策参考
   第50页:决策参考
   第51页:决策参考
   第52页:决策参考
   第53页:决策参考
   第54页:决策参考
   第55页:市县连线
   第56页:市县连线
   第57页:市县连线
   第58页:市县连线
   第59页:市县连线
   第60页:工作交流
   第61页:工作交流
   第62页:工作交流
   第63页:工作交流
   第64页:南海撷萃
   第65页:南海撷萃
夯实文物保护基础 赓续海南文化根脉
今日海南文化传承40夯实文物保护基础 赓续海南文化根脉 2024-01-15 2 2024年01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