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裴广一 葛晨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2月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满怀创业与报国热忱,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厚植家国情怀,秉持富而思源、富而思进的理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专注于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坚定地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促进者。”企业家是民营经济的核心引领者,具备卓越的领导才能和出色的团队协作组织能力以及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民营企业家,既能缔造优秀的企业,又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是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中流砥柱。
在海南自贸港建设进程中,发展新质生产力对推动产业升级、提升经济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家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力量,因此,立足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关键节点,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全力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尤为重要且意义深远。
海南发展新质生产力亟须弘扬企业家精神
具备创新意识、领导才能和敬业品质的企业家,可在科技创新、产业探索和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好推动海南发展与形成新质生产力。
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是推动海南自贸港科技创新的核心动力。创新精神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活力。企业家重视创新,积极投入研发,能够突破传统技术的瓶颈,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从而在产业链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例如,海南生态软件园的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纷纷设立研发中心,将营业收入的10%以上投入到研发中,引进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和人才,开发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软件产品和服务,推动了海南软件产业的发展。
对新兴产业的探索和培育是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企业家的冒险精神,使其敢于在未知领域中大胆尝试,成为新兴产业发展的开拓者和引领者。新兴产业往往伴随着高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具备冒险精神的企业家,敢于率先进入这些领域,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海南自贸港重点发展的深海科技、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无不需要企业家们发扬冒险精神,勇于探索,为未来产业升级开辟新的道路。
产业之间的协同合作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企业家的合作精神,能够促进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例如,众多国内龙头种业企业集聚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形成了从种子研发、生产、销售到技术服务的完整产业链。这些企业家之间相互协作、共享资源和技术,提高了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企业家的合作精神还体现在参与产业联盟等方面。通过加入产业联盟,企业家可以与同行前辈、科研机构等进行更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和市场拓展等工作。
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促使他们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注重在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社会问题上作出重要贡献。例如,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董事长带领下,通过“凤梨产业化联合体”“菠萝产业联盟”“合作社+”等平台模式,积极带动周边农户参与热带水果种植,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种苗供应、销售渠道等全方位的支持,助力广大村民提高收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以企业家精神促进海南自贸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挑战
为激发企业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海南自贸港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氛围改善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挑战。
企业家关心法制健全“弱点”问题。在复杂多变的外界环境中,企业家群体高度重视产权保护与个人财产安全,对稳定且健全的法治环境有着强烈诉求。《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在促进海南民营经济增长、稳定企业家营商预期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目前海南自贸港在法律体系建设中仍存在亟须改进的薄弱环节。例如,在涉外法律领域存在显著短板。据海南省商务厅的调研数据,自贸港内约40%的外贸企业表明对RCEP、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认知不足,这使得其在国际贸易中时常面临较高的法律风险。同时,在法律宣传与政策普及方面也存在缺失。据省工商联调查数据,海南约35%的中小企业对自贸港法律政策了解不够充分。此外,法律执行效能低下也是海南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众多企业家反映,在产权纠纷案件中,繁琐的法律程序与冗长的审理周期,致使维权成本高昂。以知识产权案件为例,海南平均审理周期长达8个月,远超全国平均的6个月,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家的投资信心。
企业家面临研发资金“难点”问题。近年来,海南部署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行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速连续保持全国前两名,在创新能力提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科研成果产出也日益丰硕。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海南仍然是科技弱省,海南的企业科技投入产出比低的现状仍未改变。首先,政府鼓励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不够。据《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23》数据显示,海南的创新基础设施综合指标名列全国第21,科技企业孵化器增长率名列全国第30,与国内其他发达地区有较大差距。尽管海南设立了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但资金规模相对较小,难以满足众多科研项目和创新主体的需求。其次,海南的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足,企业获取创新资金的渠道较为狭窄。另外,在研发投入上,海南企业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2023年,海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1.5%,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企业家遭遇人才缺乏“重点”问题。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今年初“杭州六小龙”等新科技公司爆火,其企业管理者均呈现学历高、创新力强、年龄低等特点。目前,海南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人才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一方面,海南企业的创新领军人才数量明显不足。创新人才是引领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力量,其具有卓越的创新能力、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国际视野,能够在关键技术研发、重大项目推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海南较为缺乏战略科学家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例如,在我国国家科技大奖中,10余年来海南获得的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项仅2项。另一方面,海南的基础创新人才数量也相对不足。基础创新人才是企业人才队伍的基石,其主要从事基础研究、技术应用等工作,为创新活动提供基础支撑。在海南的企业研发中心和科研机构中,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数量较少,且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以企业家精神促进海南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政策建议
面对挑战,海南亟须通过制度保障、创新支持、资金助力、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推动企业行稳致远,更好促进其培育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自贸港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以制度保障稳定企业预期。一是完善容错与激励机制。建立政府人员容错机制,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制度创新试点等适用场景。对战略性创新项目实行“尽职免责”机制,设定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免责前置条件,解除政府机构人员的思想顾虑,形成“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干事创业环境。二是通过信息化、大数据等方式加强政策透明度、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重点推进企业开办“1小时办结”、投资项目“只用跑一次”等场景数字化改造。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海南的自贸港法治改革保护企业产权权益,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通道,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与应对机制,探索在金融、环保、安全等领域提供灵活解决方案,增强企业发展的稳定预期。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一是支持前瞻性技术研发。瞄准人工智能、大数据、生命健康、空天科技、海洋科技等前沿领域,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创新科技攻关“揭榜挂帅”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拔节生长、未来产业应时而生。二是注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与专利许可机制,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并快速转化应用,探索建立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三是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搭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协同创新平台,建立高校院所科研成果与海南重点产业需求动态对接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具体产业、企业上。
通过财政金融支持企业发展。一是引导企业家发展耐心资本。针对中小企业家的短视行为,可通过设立自贸港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大对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引导企业家树立长期发展理念。二是构建全周期科技金融服务生态。通过风险补偿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企业科技创新前期投资,对相关风投机构给予低息贷款、融资担保等差异化金融支持。采用“投贷联动”融资模式,建立银行信贷与风险投资的协同机制,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特色金融产品。三是构建数字化转型财政支持体系。对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给予分阶段补贴。实施“智能工厂倍增计划”,每年认定一定数量的标杆示范企业,给予数字化升级补贴。建立数字化供应链试点项目库,对入选企业给予物流成本专项补贴。
培育各类优秀企业创新人才。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把科技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量”。一是加强人才教育与企业需求衔接,围绕新质生产力需求,优化高等教育学科设置,支持高校开展原创性研究,培养复合型科技人才,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二是打造引才平台。通过“内联外合”,为集聚优秀人才搭建具有足够吸引力的干事创业平台。用好各项人才政策,支持学校创新机制,培养学科带头人、优秀创新团队,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引导更多毕业生留在海南自贸港发展、更多教职工在海南自贸港创业。出台外籍技术技能人员创新创业的审批办法,营造国际人才就业创业的便利环境。三是支持企业健全人才物质激励体系。探索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分享企业发展红利。鼓励企业核心技术骨干实施项目跟投、超额利润分享等多元化激励模式,通过股权绑定、分红激励等手段增强各类人才归属感。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一是激励企业实现绿色转型。通过税收优惠、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研发节能减碳技术,推动绿色生产模式转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二是鼓励企业建立“创新+公益”协同机制。推动企业将核心技术优势转化为社会服务能力,支持企业设立社会责任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三是拓展企业的国际视野。实施“海南自贸港国际创新伙伴计划”,建立重点产业领域的国际联合实验室。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一带一路”绿色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国际话语权。四是设立企业家荣誉体系。组织评选“海南自贸港科技创新企业”“新质生产力领军企业家”,创办《海南企业家创新案例年度报告》,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矩阵进行案例宣传,提升社会对企业家的价值认可。H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3XJL003)阶段性成果
(作者裴广一,系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民革海南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海南省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副会长、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葛晨,系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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