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学思践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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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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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深化海南乡村治理积分制应用的建议

  文|古洁  曹志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积分制作为一种有效的乡村治理模式,已连续4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这一系列顶层设计,不仅肯定了积分制的价值,也为其实践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近年来,海南各市县积极推广积分制,既推动了基层治理方式的创新变革,又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明乡风塑造等相结合,符合农村社会实际,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操作性,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有益探索。

  海南乡村治理积分制运用现状及经验

  近年来,海南行政主管部门陆续发布多份重要文件,有力推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推广,为该制度在我省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乡村振兴局陆续颁布了《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深入推广积分制和清单制的通知》《积分制、清单制实践扩面增效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和《关于持续推广应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通知》。2024年3月,海南将“因地制宜推广积分制等治理模式”写进了《海南省乡村振兴促进规定》。目前,海南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推广方面取得了初步成绩,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全省所有行政村(居)积分制应用全覆盖的省份。

  一是党政主导,确保政策有效贯彻实施。我省各市县的党政机关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推广上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确立了基于“县、乡镇、村”三级架构的“定岗定责”运行机制。结合全省驻村工作队的轮换,将积分制推广工作纳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重点工作帮扶清单》,以及定点帮扶单位的“四比四促”活动内容,显著提升了各级政府及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是各方助力,注重提高乡村治理效果。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各乡镇、村结合地方特色设计积分项目。通过实施正面与负面清单相结合的积分管理及“红黑榜”制度,将原本倡导性规范转变为具有约束力的措施。实践证明,乡村治理积分制的推行有效激发了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热情,获得农村干部与群众的广泛认可,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与拓展其应用范围。

  三是典型示范,推动形成推广模式和借鉴经验。各市县基层在积分制运用的具体实践中,形成了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如昌江县创新“清单+积分”治理组合模式;琼中县和平镇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五指山市开设覆盖全体农户的21家乡村治理积分超市;临高县创新“积分制”管理模式,逐步形成“镇党委、政府推动+村(社区)具体管理+村民自主参与+积分制管理兑换”闭环管理机制;乐东县莺歌海镇推出“上岗积分”,有效引导渔民转产转业;陵水县椰林镇联丰村创新实施“信用+积分制”模式,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协同推进相结合,积累了宝贵的乡村治理积分管理经验。

  海南乡村治理积分制实施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积分制让广大村民在参与公共事务的过程中亲身体验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增强了其获得感和幸福感。目前,海南乡村治理积分制仍处于探索和推广的初期阶段,积分管理的实施主要依赖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其深度和广度尚需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一是宣传引导不充分,激励措施单一。虽然海南已广泛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但仍有不少基层干部对积分制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持续开展积分制工作的内驱动力不强,未能将积分制打造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工具。许多村民对积分制的具体操作方式、积分兑换机制仍缺乏深入了解。在积分过程中,缺乏恒心毅力且未能形成习惯。另外,积分激励措施较单一,多数村庄以物质奖励为主,不足以激发村民持续参与积分活动的动力,直接影响积分制的实施效果。

  二是内容创新不足,全面融合欠缺。在调研中发现,我省实施积分制与乡村振兴目标融合度不高,积分内容设计较为局限,多聚焦于人居环境卫生与移风易俗等领域,偏重于通过软性制约与引导促使村民遵守规定或参与特定工作,以实现管理目标,而对村庄内部事务和促进村民生产发展的指标覆盖不足。

  三是管理手段不发达,数字化程度低。目前,我省积分管理平台建设较为有限,仅有部分财政资金充裕的市县及少数乡镇开发了相关平台或小程序。许多村庄仍采用纸质记录进行积分管理。这种传统方式效率低下,制约了包括积分制在内的乡村治理手段进一步深化和创新。

  四是长效机制不健全,资金保障不足。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未提供专项资金支持积分制实施,其资金主要依赖市县财政。专项资金不足限制了兑换物资的种类与价值,成为制约积分制持续性与稳定性的因素之一。此外,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也需要资金的持续投入。

  深化海南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对策建议

  借鉴其他省份积分制管理经验,结合海南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深化我省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县实效考核。推动乡村治理积分制度的有效执行与持续优化,各市县政府需强化组织领导,尽快启动新一轮乡村治理积分制改革,推动积分制由“形”向“实”转变。

  构建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各市县职能部门应积极制定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积分制评价指标的指导原则,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建议建立省级、市县级和乡镇级的乡村治理积分制运用示范基地,拓展积分制的适用区域和场景(如垦区)。同时,通过强化考核机制来确保其有效运行。

  加强监督指导,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加强对积分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奖励评优、政策优惠与先行先试等挂钩,增强农村基层干部持续开展积分制工作的内驱动力。在构建乡村治理考核体系时,应合理设定村与村、镇与镇、县与县间的户均积分等实效考核指标,全面、客观地评估积分制度在不同层级的实施效果,为乡村治理的持续改进提供有力依据。

  二是推广昌江县“清单+积分”治理组合模式。昌江县委、县政府自2022年起,通过各职能部门和县、镇、村三级的协同合作,创新实施了“清单+积分”治理组合模式,实现了数字化、积分制和清单制等多种乡村治理功能的集成应用,形成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清单+积分”组合模式,有效提升治理效果。通过“村民行为清单”的完成情况赋予积分,有效激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庄治理;通过为村“两委”干部及乡村振兴工作队设定的“党建引领、村庄发展、村务服务”三个清单,实现了工作的透明化和效率化。

  形成互补和相互强化的治理机制。该制度以“清单”为基础,明确村“两委”干部的责任,有效避免了治理压力过大和责任不清问题,为村干部履责考评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促进了干部高效规范地履行职责。

  三是强化积分制运用与乡村振兴发展目标深度融合。积分制构建应遵循长、中、短期目标相融合的原则。积分制内容应重点关注乡村年度或阶段性的重点任务和关键工作,以确保这些重点任务能够按时完成。例如,推动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发展村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等应列为考核和激励的关键点。

  引导积分制与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量化村民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贡献积分,激励其参与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鼓励村民参与特色农业示范项目和品牌建设,并通过积分引导其参加培训,提升发展技能。

  借鉴湖南省油溪桥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积分”分配模式的成功经验。该模式通过积分激励机制,将村民积分折算为村集体经济的股权、产权和分配权。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行为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共享挂钩,构建了村民利益、集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的发展共同体,既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又为积分制的运行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油溪桥村在农户管理、村级产业发展、村小组管理、村级经营服务(民宿、农家乐)、党员、村干部管理六个方面推行积分制管理,使村级管理与发展中的大小事务都能通过“积分制”得到有效管理,实现村级管理“全覆盖”。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目前,我省积分制的运行主要依赖于政府组织和行政推动,社会力量的参与相对不足。为有效释放积分制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效能,应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多方协同推进的机制,形成合力。

  对返乡创业的青年实施积分激励。通过积分激励,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支持家乡的乡村振兴事业,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回流乡村,赋予他们较高分值的积分奖励以降低其创业门槛,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与职业发展支持。

  注重协调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源。建议将外来常住人员纳入积分管理,促进外来人口与本地村民的社会融合,引导农村经济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性与互助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鼓励乡村社会中有影响力的长者和贤人参与积分制的评议和认定过程,以此提升积分制的公信力和参与度。

  通过积分制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能力建设。村民通过参与村务管理、公共事务讨论、志愿服务等活动获得积分,从而提升他们的组织归属感和自治能力建设水平。通过积分制,促进村民个体与集体行动的协同,持续增强乡村内生发展动力,以促进乡村治理与乡村发展的双赢目标的实现。

  五是加强经费支持,创新积分奖励方式。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增强资金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确保乡村治理积分制有效实施的关键。

  拓展积分筹资渠道,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应加强乡村治理相关资金的统筹整合,鼓励政府拨款、社会捐赠、企业赞助和集体经济投入等多种筹资方式。从长远来看,积分制资金的主要来源应依托各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省级或市县政府应出台政策,明确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积分制工作经费。

  创新积分奖励兑换方式。将积分奖励与农户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信用评级、提高小额信贷额度等相结合。各地在积分奖励兑换方式上,要结合乡村发展的实际需求,设计多样化的福利激励工具,以促进乡村治理积分制的稳定和长效推进。

  设立积分制专项资金。建议设立省级积分制奖励资金,市县政府设立积分制专项基金。县、乡镇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乡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5-10元的标准,将所需经费纳入市县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积分兑换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六是建设省域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提升治理效能。近年来,全国各地推出多个省域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2023年4月,四川与腾讯公司合作开发了基于微信系统的“川善治”平台(小程序),该平台集成了积分制、清单制与数字化功能,广泛应用于村级治理。广东、湖北、青海等省份也开发了“粤治美”“鄂参与”“青松治”等省域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议我省汲取其他省份在数字治理领域的成功经验,遵循资源整合与高效利用的原则,开发一个融合数据收集、分析与应用的综合性省域乡村治理管理平台,或在现有便民服务APP基础上拓展积分制功能模块。通过将积分制、清单制、网格化管理、接诉即办机制及村民说事制度等多种治理方式有机整合,推动我省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进而提升治理效率与效能。H

  本文系海南乡村振兴与数字治理实验室、海南开放大学“海南省城乡融合产业发展科研团队”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古洁,海南开放大学;曹志成,省委宣传部)

  本文责编/朱薇   邮箱/ 955367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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