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上一页3   4下一页  
 
标题导航
2025年03月15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洋和渔业执法领域运用新质生产力生成新质战斗力路径研究

  文|省海洋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在海洋强国战略加速推进以及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愈加临近的背景下,海洋立体管控和维权执法需求呈现指数级增长,海洋和渔业执法领域亟须加快运用新质生产力,构建覆盖空中、海面、水下的海上综合执法装备体系,生成“三位一体”综合感知和“全域智能协同”执法巡查新质战斗力,实现管辖海域维权执法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海洋和渔业执法领域

  面临新形势及新任务

  在省级层面,新成立的海南省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下称省总队)履行海洋、渔业领域行政执法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全省管辖海域巡航执法,以及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海洋维权行动。省级海上执法力量虽然实现体制机制改革,但执法装备仍依赖于1500吨级、500吨级公务船以及高速摩托艇等传统载具。面对海洋和渔业维权执法任务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省总队面临着覆盖能力不足、响应速度滞后、风险成本高企等实际困难,亟须在装备技术、执法模式层面进行革新、完善,及早适应新形势下的新需求、新任务。

  从时间上看,海南自贸港建设已进入封关运作不可逆阶段,封关运作意味着海南全岛由“境内关内”向“境内关外”的实质性转变,“关外”的性质决定了运输来往将变得更自由、更便利,届时越来越多的商渔船进出海南自贸港,必将给海洋环境、资源保护带来更大压力,对海洋和渔业执法力量履行“海上安全守卫者、生态红线守护者、主权宣示执行者”职能使命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模式上看,随着海洋装备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种新型海上目标类型不断增多,包括无人平台、高速平台、水下预置平台等,海上违法活动逐步呈现“装备智能化、行动隐蔽化、作业协同化”等特征。比如,违法船只普遍加装AIS屏蔽装置,以此逃避船舶轨迹监管。传统的海上行政执法以有人驾乘载具方式巡逻、查证,对可疑船艇、航行器进行警告驱离、登临检查。这些方式对新型目标违法活动处置手段欠缺,难以迅速有效应对新形势下海洋执法维权各类复杂场景,违法活动的技术演进倒逼执法模式进行革新。

  从区域来看,海南受权管辖海域面积达200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内船型复杂、基数大且维权执法对象分布不均衡,环海南岛周边近2000公里的岸线造成执法战线拉长,且南海海域属于琼粤桂等省区渔民传统捕捞海域,多样化的涉海、渔业事务导致管理压力也随之而来。同时,面对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和多样化的海上安全威胁,在敏感海域参与组织常态化护渔伴渔活动也必然需要投入更多执法力量,对常规装备和特殊装备的需求与日俱增。

  新形势催生新使命,新任务引发新课题。要让对全省管辖海域迅速覆盖巡查力量的海洋监管能力跃升,实现海上违法活动的精准打击与长效防控,就必须围绕新质生产力挖潜增效,以此应对海南自贸港封关后“流量”激增带来的海上安全风险防控等各项新使命。

  依托特别国债项目无人智能装备

  开辟海洋和渔业综合执法新场景

  对照新形势及新任务,面对如此广袤海域与复杂任务场景,传统有人执法船艇日均150海里的活动半径与60%的天气依赖度已难以支撑常态化巡查监管需求。采取无人装备单独或协同有人执法船艇搭配形成有人/无人执法组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或部分替代执行劳动强度大、危险系数高或者重复性、长周期的工作任务,提高执法维权的可持续性和可执行性。比如,在东海“护渔2023”行动中,32艘无人艇、45架无人机组成智能执法网,通过AIS屏蔽船舶识别算法,查处违规渔船83艘,全程使用区块链存证,执法效率同比提升4倍。由此可见,列装无人智能装备并不是简单的工具升级,而是以此为载体实现海洋执法范式的革命性重构。

  2025年2月20日,在省委书记冯飞调研海洋经济发展情况期间,省海洋厅在南山港利用特别国债项目采购的部分无人装备,开展“空、海、潜”无人装备智能协同演示,取得了预期效果。3月1日至5日,省海洋厅组织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海)共享航次(第一期)行动,中国海监2166船携长航时无人艇在西沙海域开展海洋综合执法,展示了海洋执法新范式。借鉴兄弟省份成功案例以及我省相关行动的成功经验,建议省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结合“三定”职责,现阶段利用特别国债项目采购的无人机、无人艇、ROV等无人装备谋划几类试点应用场景,逐步打造有人/无人一体化全要素巡查监管新模式。

  设想场景一:在海域海岛执法领域,构建“无人机+地形地貌扫测无人艇”海空联动执法新模式。当指挥中心监测到某无人岛礁附近存在异常船舶滞留信号时,立即释放AHZ-650无人直升机抵近目标海域进行“广角”巡查,通过30倍光学、12倍电子变焦镜头捕捉到非法采砂船的作业细节,热像仪“微距”确认发动机余温痕迹,自动生成经纬度坐标及时间戳电子标签。地形地貌扫测无人艇随即抵达目标海域后开启单/多波束测深模式,15分钟内完成半径5公里海域的高密度地形测绘,三维建模显示海底出现深度异常凹陷区。指挥中心通过调取AHZ-650无人直升机拍摄的违法作业全景视频,结合无人艇测绘的海底地形变化数据,自动同步至后台数据库,以完整证据链为后续生态索赔提供量化依据。

  设想场景二:在海环海缆执法领域,构建“无人机快速核查+无人艇抵近处置+机器人海底取证”护揽护线执法新模式。某天,省总队值班室突然收到报警,称北部湾海域某条光缆在距临高机房约30至40公里处发生断纤事故。接警后,省总队值班员第一时间通过近海雷达综合监控系统排查断缆时间前后1小时内经过断纤处周围船舶,初步排查一艘危化品运输船有重大嫌疑。同时,指挥AHZ-650无人直升机迅速升空抵近危化品运输船,从光电镜头传回的画面发现船锚已经消失。值班员通过无人机喊话器进行喊话,要求其转停马村港危化品锚地接受调查。配备博雅工道R1-45型水下机器人的V30长航时测量无人艇出航急速抵近侵害点,释放水下机器人对断缆位置进行水下拍照,发现嫌疑船的弃锚及锚链,同步将损伤点三维坐标、水压数据上传至区块链存证平台,为后续损害光缆索赔提供不可篡改的技术证据。

  设想场景三:在渔业执法领域,构建“执法船艇+无人机”禁渔期巡查监管新模式。在禁渔期某日凌晨3时,社管平台突然报警:发现海南本岛东部七洲列岛海域存在无线电脉冲信号,初步判定疑似渔船非法捕捞作业。AHZ-650无人直升机升空后向目标海域飞行,开启热成像仪进行扫描,锁定15公里外2艘关闭AIS的渔船正在作业,抵近查看判别其为拖网作业船。通过无人机喊话器喊话,让其立即收网返回清澜港接受检查。嫌疑渔船拒不停止作业并企图逃离现场,随后赶来的执法船艇及其伴航的V30长航时测量无人艇,采取两路包抄的方式对其进行包围,无人艇开启光电跟踪装置全时录像防止灭失证据,执法船开启3000流明探照灯进行照射,并采取靠帮作业方式派遣执法人员登船取证。

  大力推进海洋和渔业执法领域

  运用无人智能装备的工作建议

  加大无人装备在海上维权执法领域的运用,既是破解传统执法“人力依赖重、响应速度慢、取证难度大”三大痛点的破题之钥,更是以工具替代推动能力重构方式构建海洋治理现代化新格局的战略选择。海洋和渔业执法领域加快运用新质生产力快速生成新质战斗力,将是一个理念转变、技术突破、机制创新多要素协同共振的过程。

  一要转思想认识之舵。我省有人执法装备在应对海上维权执法方面驾轻就熟,无人系统在此领域的实践应用仍处于“空白”阶段。有的执法人员长期形成了“眼见为实”的思维定式,固守“船艇巡查+人力管控”的传统模式,认为无人系统就是“花架子”;有的执法人员陷入经验主义窠臼,抱着“几十年都这么干”的惰性思维,将技术革新等同于“瞎折腾”;有的执法人员担心操作失误产生装备损坏引发担责问题,将无人装备视为“额外负担”进行抵触。接受设备换装的过程属于认知结构的自我革新,换装之前先要“换脑”。要积极引导和教育执法人员打破思维枷锁,消解保守心态,唯有从思想根源上破除“舒适区依赖”,方能真正激活海上执法智能化转型的内生动力。

  二要备上天入海之装。现行阶段,在传统执法船艇力量编成的基础上,可以依托特别国债项目无人智能装备进行“练手”,一方面检验已列装无人设备性能,另一方面培养各类操作手,积累场景应用经验。后续阶段,要将无人智能装备作为海洋维权执法能力“倍增器”按需配备、加强配备。在南海海域,建议根据“三定”职责和执法应用场景,优先配备包括长航程无人帆船、长航时高速巡逻无人艇、旋翼观测无人机等在内的无人系统装备,将之充实到省总队装备力量体系之中,发挥无人化、智能化优势,实现全海域、全天候动态管控能力,提高海洋维权执法的可持续性和可达范围。

  三要添智能协同之翼。充分利用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无人装备实施海洋维权执法行动,但这并不代表舍弃或者替代传统执法船艇。长期来看,有力应对海洋执法维权领域突发情况趋多的情形,必定是充分运用“有人+无人”体系来进一步丰富海洋维权执法体系。在这一体系下,既有无人机搭载光电设备扫描的技术穿透力,又保留人类在复杂情形判断中的不可替代性,通过“智能优势”与“人力优势”的化学反应,实现海洋维权执法效能的几何级倍增。采用“前端无人感知—中端智能分析—后端精准处置”的协同模式,将使执法力量覆盖半径显著扩大,应急响应时间显著缩短,构建起全天候、全海域、全要素的立体化执法网络。

  四要拓应用场景之域。从实践案例来看,先进技术对执法流程的重构作用表现为“非接触式”执法范式。除了设想实践的海域海岛、海环海缆、渔业执法领域3个初级应用场景,执法主体要通过开辟更多新型应用场景将执法效能提升发挥到极致,以海南“以场带产、深海制造”为平台,实现从近岸浅海向深远海、极地等“人类禁区”突破,展现无人智能装备对海洋治理价值链的重构能力。比如,开发深海矿产勘探监管场景、海洋溢油应急响应场景、跨境走私立体防控场景等。通过场景裂变式拓展,推动海洋执法从“近岸看护”迈向“深蓝治理”。

  五要出保驾护航之策。推动智能执法装备海上执法范式良性发展,要构建涵盖法律、技术、操作、人才等多维度的制度保障体系,系统性化解法律适用焦虑、技术风险焦虑,为海洋执法智能化转型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比如,对执法人员使用无人装备执法,要考虑制定《无人执法装备操作责任认定指引》,明确无人装备操作的责任边界。执法主体要切实把各类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透,把“工具箱”里的应对措施准备足。再比如,特殊类型船舶的安全性评估和管理尚无明确监管依据,要尽早制定相关标准和指导文件。特别是要强化电子证据时空关联、多模态数据交叉验证等关键环节,解决无人执法采集证据合规性问题。

  六要筑依法行政之堤。无人智能装备的实际应用必须以法治为根基,通过法律依据明确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督机制立体化,实现“智能执法”与“依法执法”的辩证统一。依托海南经济特区立法权,可以考虑出台《海上无人执法装备管理条例》,明确“智能体”在南海管辖海域的法律地位,规定其作为执法工具的权利义务边界。在执法实践中,要细化海上智能执法流程并形成标准化手册。比如,明确无人机抵近侦察需保持安全距离,夜间使用红外设备不得直射船员等。通过构建起智能执法时代的法治堤坝,既防范技术滥用风险,又释放装备效能红利,以呼应中央“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法治精神。

  鉴往知来,向史而新。加速海洋和渔业执法领域运用新质生产力变革,不仅意味着执法工具的升级,更是执法模式从“人力密集型”向“智慧集约型”演进的历史性跨越。不被无人智能时代所抛弃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抱无人智能时代,并主动融入“智能执法”时代的洪流之中。H

  (执笔人:尹凤敏)

  本文责编/钟瑜   邮箱/ zy200928@qq.com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页:封面
   第02页:卷首语
   第03页:目录
   第04页:目录
   第05页:博鳌聚焦
   第06页:博鳌聚焦
   第07页:博鳌聚焦
   第08页:博鳌聚焦
   第09页:博鳌聚焦
   第10页:博鳌聚焦
   第11页:博鳌聚焦
   第12页:博鳌聚焦
   第13页:博鳌聚焦
   第14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15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16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17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18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19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20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21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22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23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24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25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26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27页: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第28页:理论琼崖
   第29页:理论琼崖
   第30页:理论琼崖
   第31页:理论琼崖
   第32页:理论琼崖
   第33页:理论琼崖
   第34页:理论琼崖
   第35页:理论琼崖
   第36页:理论琼崖
   第37页:理论琼崖
   第38页:理论琼崖
   第39页:理论琼崖
   第40页:文化传承
   第41页:文化传承
   第42页:文化传承
   第43页:文化传承
   第44页:文化传承
   第45页:文化传承
   第46页:文化传承
   第47页:文化传承
   第48页:加强作风建设
   第49页:加强作风建设
   第50页:加强作风建设
   第51页:加强作风建设
   第52页:加强作风建设
   第53页:加强作风建设
   第54页:加强作风建设
   第55页:加强作风建设
   第56页:加强作风建设
   第57页:加强作风建设
   第58页:加强作风建设
   第59页:学思践悟
   第60页:学思践悟
   第61页:学思践悟
   第62页:学思践悟
   第63页:学思践悟
   第64页:学思践悟
   第65页:南海撷萃
海洋和渔业执法领域运用新质生产力生成新质战斗力路径研究
今日海南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21海洋和渔业执法领域运用新质生产力生成新质战斗力路径研究 2025-03-15 2 2025年03月15日 星期六